来源:【海报新闻】
海报新闻记者 姜雪颖 北京报道
近日,经过两年的讨论与修订,《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出台,2024年5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支付机构监管的首部行政法规,强调了支付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核心定位。
提到第三方支付行业的规范发展,就不得不提到2号令,即2010年6月人民银行制定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业内人士认为,2号令奠定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基础。记者注意到,相比2号令,《条例》有了很大的变化,这其中有何深意与考虑?12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负责人王晟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回答了海报新闻记者的提问。
王晟表示,2010年2号令出台时,支【我.爱.线.报.网.】52xbw .cn 每日持.续更新.可.实操.的副.业.付机构处于发展初期,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都比较小。近10年来,支付机构业务不断创新,业务量快速增长,交易笔数和金额年复合增长率都超过了40%。2022年,全国185家支付机构处理业务超万亿笔、金额近400万亿元,服务超10亿个人和数千万商户,在小额、便民支付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为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积极贡献。
在支付机构快速发展过程中,人民银行注意到,2号令逐渐出现滞后于市场发展和监管需要的情况。“比如,2号令为部门规章,法律层级偏低,监管效力不足;2号令对支付机构按照‘先照后证’方式实施业务监管,也不利于强化支付机构公司治理要求;此外,2号令按照交易渠道和受理终端划分支付业务类型,对市场【我.爱.线.报.网.】52xbw .cn 每日持.续更新.可.实操.的副.业.上新兴出现的支付方式适应性不够。”王晟提到。
他解释,最新出台的《条例》注重监管一致性、连续性,与2号令以及监管实践保持了很好的衔接。与2号令相比,《条例》:一是将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夯实支付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法治基础。《条例》以国家立法形式,明确了支付机构准入、变更、退出条件和法律责任,规定了支付业务规则和监督管理要求,严把支付机构准入关,防范业务违规风险,严防利用支付平台从事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监管规范更加权威和透明。
二是注重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条例》明确对支付机构实施“先证后照”管理,规定支付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股权管理规定,对公司治理、系统重要性机【我.爱.线.报.网.】52xbw .cn 每日持.续更新.可.实操.的副.业.构管理等提出明确的监管要求,构建了“机构监管”的框架。此外,从资金和信息维度重新划分支付业务。在新的分类方式下,不受新型支付渠道、支付方式等影响,无论支付业务外在表现形式如何,均可按照业务实质进行归类和管理,更好适应支付业务发展需要,落实“功能监管”。
三是进一步强调保护用户合法权益。针对近年来个别支付机构泄露用户信息、挪用用户资金等行为,《条例》明确支付服务协议公平原则,防止“霸王条款”;加强备付金管理,保护用户资金财产安全;明确用户信息处理原则,保障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监督管理,规定了支付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切实保障支付用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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