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关于佛山市高明区简康之家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荷市监处字〔2023〕1020号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高明区简康之家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高明区简康之家健康咨询服务中心行政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608MACHL9XW5L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法定代表人汤**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荷市监处字〔2023〕1020号违法行为类型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违法事实我街道办接到举
【我.爱.线.报.网.】报,佛山市高明区简康之家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存在虚假广告情形,我所派出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摆放一张展架,展架上有患者使用后效果对比图。经初步审查,佛山市高明区简康之家健康咨询服务中心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2023年5月11日,我街道办对该案件线索进行了登记,经街道办领导批准后于2023年5月23日立案。 经查明,佛山市高明区简康之家健康咨询服务中心在店中现场展架附有患者使用后效果对比图。该店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不涉及医疗行为,只销售普通产品。该广告不属于医疗广告,属于普通宣传广告。该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
【我.爱.线.报.网.】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该广告为当事人从总公司官网上下载,然后交给佛山市南海区西樵红太阳图文广告公司进行制作,广告制作费用为30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本街道办决定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60元,上缴国库。罚款金额(万元)0.00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2处罚机关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办事处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6-【我.爱.线.报.网.】15 15:20:27 所属分类: 头条
给力项目:线报网会员可免费下载 加入会员
友情提醒:
请尽量登录购买,防止付款了不发货!
QQ交流群:226333560 站长微信:qgzmt2
温馨提示:本站提供的一切软件、教程和内容信息都来自网络收集整理,仅限用于学习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版权争议与本站无关。用户必须在下载后的24个小时之内,从您的电脑或手机中彻底删除上述内容。如果您喜欢该程序和内容,请支持正版,购买注册,得到更好的正版服务。我们非常重视版权问题,如有侵权请邮件与我们联系处理。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