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的“免抵退”怎么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中关于免抵退税额的计算,如下: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其中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格+海关实征关税+海关实征消费税
当期应退税额和当期免抵税额的计算:
1.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我.爱.线.报.网.】.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期末留抵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综上,总结如下:
“免抵退”中的“免”是指出口商品免征增值税,“抵”是指出口退税可以用抵减内销产品产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退”是指出口商品并实际收取外汇后,按出口退税率计算免抵退税额,并与增值税进【我.爱.线.报.网.】项税留抵额比较后得出的出口退税额。
【举例】某生产企业出口销售额100万,内销40万,采购原材料80万对应进项税10.4万,增值税率13%出口退税率9%。内销40万不免税应征增值税5.2万,因增值税率13%与退税率9%间差4%,即出口100万不得免征部分为4万(100×4%),可以理解为应征增值税的销项税额。因此,销售税额合计9.2万(内销5.2+出口不得免征4万),减去进项10.4万,为-1.2万,即进项税留抵额(借方)1.2万,与出口退税100×9%=9万对比,1.2<9,所以实际出口退税额是1.2万(取小值)。
改变一下数据,如果出口销售额是90万,内销是60万,经过上述程序的计算,虽然计算【我.爱.线.报.网.】出的退税额为9万,但由于销项税额11.4万减去进项税额10.4万余额1万(贷方),表示经过免抵退计算,当期应交增值税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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