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在如今这个网络时代,大家都知道,直播间里的人气和评论对于主播来说非常重要。
主播喊得再卖力,也比不上大量的好评有说服力。在这种情况下,有的网络主播就会找“托儿”来营造一种热销的气氛,这些托儿,就是一种“网络水军”。
近日,吉林网安部门工作中发现线索,以丁某某为首的“刷量控评”违法犯罪团伙,通过微信群组招募大量刷手组成网络水军,帮助网络水军在直播间获取虚假销量数据和点赞数据,从中获取非法利益。
该犯罪团伙组织大量兼职“刷手”,以“点赞”、“送灯牌”、“发送统一话术”、“冲人气”等方式,诱导网民购买衣服、日用品、零食等直播产品。
该团伙由“运营师”负责联系主播,然后将任务下发至指定QQ群我爱线报网,由客服主管负责派单、联系“水手”进行“刷评”活动。
直播结束后,客服统计“水手”工作完成情况并与主播核对,由主播支付费用,运营师按照分配约定,分别给予创始人、团队长、运营师、客服、“水手”相应“工资”。
经初步核实,该案涉案资金已达500余万元人民币。
摸清整个犯罪链条后,延边州局与县局网安部门成立专案组,分赴广东、北京、四川等8省13市,抓获犯罪嫌疑人13人,冻结资金200余万元,一举铲除该“网络水军”团伙。
目前,丁某某、尹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网络水军”活动涉嫌非法经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诈骗等多种犯罪形式,雇佣、从事、参与“网络水我爱线报网军”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企业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查处。
互联网平台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电商、自媒体、文娱等领域要加强行业自律,共同抵制“网络水军”活动。
受“网络水军”非法侵害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报案,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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