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早上一睁眼被《罗一笑,你给我站住》的文章刷屏,到了晚上则被财政部的一则《通知》刷屏。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如果加上增值税,最终厂家指导价为152.1万元以上的豪车,才需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新政策于12月1日起执行,接下来网上车市编辑为您解惑,购买一辆豪车究竟需要多花多少钱?
首先你买的车要够“豪”,152.1万元(含增值税)及以上,通知中公布了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应纳税额=车辆指导价*10%的税率。以日产新我爱线报网款GT-R指导价为158万元的入门车型为例,应纳税额=158/1.17*10%=13.5万元。这一税款征收对象为销售方,也就是4S店,但4S店来当这个“冤大头”的概率极低,预计新增的13.5万元税款将转嫁到购买豪车的消费者头上。
如果您在11月30日(含)之前已经签订了汽车销售合同,但还未提车的消费者,您也不必担心一夜之间涨价10余万元。自12月1日(含)起5个工作日内,纳税人持已签订的汽车销售合同,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将不征收零售环节消费税。
新政策的实施,就像当年天津市实施小客车摇号政策一样迅速,第一天宣布,第二天正式实行。接下来我们看一下都有哪些主流车型面临着涨价,分别涨价多少钱?提到豪华车,最先想到的就是奔驰、宝马,其中奔驰S级AMG价格为247.80-299.80万元,对应税费21.18-25.62万元;宝马M6为198万元,对应税费为16.92我爱线报网万元。除了以上车型外,还有更多豪车阵营进入超豪华零售消费税征收行列。(网上车市 2016年12月1日 北京报道)
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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